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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自考《金融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商业银行董事会

2018-12-06 16:38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考试资讯、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资料等相关自考资讯。以下是2019年陕西自考《金融管理》专业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类知识点—商业银行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是商业银行决策和业务执行的常设机构,是银行的法定代表,它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若干董事共同组成。
董事会是董事的集合,其人数依银行规模大小不同而定,但一般至少要有5人,多则可达25人。董事的任期为1,3年不等,可连选连任。作为董事,既可以是内部董事(本银行成员),也可以是外部董事(非本银行成员),但必须有专门知识、特殊才干和技能,同时具有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品质。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均要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是商业银行常设的业务执行及法人代表,在董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一般由具有远见卓识、有作为,与当局政治有联系,经济上有成就,在社会上能与各界人士搞好交际,善于分析和利用外部因素,善于预测经济情况变化的人来担任。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银行的业务方针、经营范围和规模以及其他关系到商业银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制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政策;
挑选和聘用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监督协助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正确的放款与投资;
掌握管理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协调银行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矛盾;
组织制定银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组建各种委员会,以贯彻董事会决议,监督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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