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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自考《金融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商业银行监督机构

2018-12-06 16:46来源:陕西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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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商业银行的监督机构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监事会,二是稽核部。监事会是董事会的权力制衡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稽核部是商业银行内部机构,是行长(或总经理)权力的制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一)监事会
监事会又称为监察委员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银行监督机构,与董事会并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同时所选举的监事组成,代表股东大会,对银行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对银行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调查银行的业务和财务状况,检查银行的账簿、业务表册和业务文件,并要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二)稽核都
稽核部是商业银行内部负责检查监督业务经营活动规范与否的常设机构。其最高首脑称总稽核。
稽核部的职责为查对银行日常业务账目,检查银行会计、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是否符合当局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董事会的方针、规定的程序办事。防止篡改账目、滥用公款和浪费。稽核部向董事会负责,总稽核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情况,提出纠正偏差的具体建议和改进方法。

一般说来,银行规模越大,其纵向管理层次和横向职能部门越多;银行规模越小,其纵向管理层次和横向职能部门越少。但具体到一家银行看,应当设立多少管理层次和设置一些什么职能部门,除了要看银行业务量的多少外,还要看银行管理人员的素质及该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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