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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专业笔记—国际贸易实务二

2018-12-24 11:48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省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自考笔记、自考专业笔记、自考专业笔记。以下是陕西自考专业笔记—国际贸易实务二:

表示品质的方法
 
(一)用“文字说明买卖”的方法(sale by description)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 (1)凭规格买卖(Specification):反映商品质量的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长短和粗细等。
 
如:东北红小豆
 
水分(max):14% 含油量(min):18%
 
杂质(max):1% 不完善率(max):7%
 
2.凭等级买卖(Grade) 同一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级别。
 
如:大、中、小;甲、乙、丙;一、二、三等
 
3.凭标准买卖(Standard) 经政府机关和工商团体统一制定或公布的规格或等级。
 
使用标准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1.标准的版本年份问题
 
2)FAQ (fair average quality) 良好平均品质(大路货)这是国际上买卖农副产品时常用的一个标准。
 
3)G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上好可销品质国际上买卖木材和水产品时常用的一个标准。
 
2.凭牌名或商标买卖(sales by brand or trade mark)行销已久、品质稳定、信誉良好、买主熟悉注意创名,更要注意保名牌。
 
3.凭产地买卖(sales by origin name)
 
4.凭说明书或图样(sales by specification or catalog)
 
(二)用“样品表示”的方法(sales by sample)
 
1.概念:指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适用于工艺品、服装、轻工业品和土特产品等
 
2.主要种类:
 
(1)凭卖方样品买卖 (2)凭买方样品买卖
 
(3)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 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给买方确认, 经确认后的样品, 就是对等样品, 有时也称“回样”, 业务上有时还称为“确认样”。
 
3.要求(1)样品是交货的标准,唯一的依据 (2)所交的货物要与样品完全一致
 
4.注意的问题(1)样品的品质上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 (2)要留有复样(Duplicate Sample) (3)使用封样 (4)买方来样要寄对等样品 (5)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合同要作说明 (6)参考样品
 
案例分析
 
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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