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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四十四(进口合同履行)

2018-12-27 11:50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省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自考笔记等自学考试复习资料。以下是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四十四(进口合同履行):

进口合同履行
 
第一节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目的:1.正确分析进口商品的技术经济效益及供应商情况和价格趋势;2.了解商品经营情况
 
二、进行成本核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拥有经营自主权,自负盈亏。因此,经济效益是决定是否进口的主要条件。
 
三、报批进口货单  市场敏感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和对保护民族工业有特殊意义的重要产品需要报批。
 
四、申请进口许可证  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口时需要申请进口许可证。签发许可证的是对外经贸部门。
 
五、委托代理进口  没有经营进口权的公司,或进口商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企业,要进口必须委托有经营权的外贸公司或其他有进口权的企业代理进口。


第二节进口合同的履行
 
一、开立信用证  进口合同签订后,向当地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应以合同为依据,并与合同条款一致。
 
二、租船、订舱和催交、催装 FOB条件下,租船订舱进口方负责,一般委托外运公司负责。
 
三、办理保险  FOB或CFR条件下,由进口方办理保险。
 
四、审单付汇
开证银行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汇票和单据后,对照信用证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按一般做法还应交进口公司审核单据,经审核无误,进口公司即通知开证银行对外付款同时,进口公司按人民币当日外汇牌价,向银行买汇赎单。
 
五、报关和接货
进口货物到港后,由进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填“进口货物报关单” ,向海关办理申请进口验关手续。“进口货物明细单”是海关验放货物的主要依据,并随附发票、包装清单、提单及保险单;海关查验无误后放行,由外运公司提货。
 
六、验收和拨交    港口商检完毕后,进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代办提货并拨交订货部门。
 
 
进口索赔
 
(一)确定责任方  如进口商品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需要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方大体分为三个方面:
 
1.出口商---凡交货与合同不符应向出口商索赔。
 
2.承运人---凡承运人未履行责任应向承运人(轮船公司)索赔。
 
3.保险公司---凡在海运中发生货物在投保范围内的损害应向保险
 
公司要求赔偿。
 
(二)对外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1.索赔证据
 
2.赔偿金额
 
3.索赔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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