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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9-03-01 16:49来源:陕西自考网
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由陕西自考网整理希望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函〔2018〕2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6月15日至18日;
下半年:11月16日至19日。

二、考试体系及科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软件名称或内容 开考说明 考试形式(时间)
基础科目
一、办公软件应用类
A012 计算机应用基础 Windows 7、
Office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13 信息化办公 Windows 7、
Office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21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 Visual FoxPro 6.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43 文字处理 Word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52 电子表格 Excel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A062 演示文稿制作 Power Point 2010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二、设计软件应用类
B013 图象处理 PhotoShop CS3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B023 网页制作 Dreamweaver MX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B075 计算机绘图 AutoCAD 2007 全年开考 机考(120分钟)
专业科目
C011 财税知识
基础应用
财税相关专业知识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C012 财税知识
综合应用
财税相关专业知识 全年开考 机考(120分钟)
C021 会计电算化
(初级)
Excel 2010
财税相关应用软件
全年开考 机考(100分钟)
C022 会计电算化
(中级)
Excel 2010
财税相关应用软件
全年开考 机考(120分钟)
 
1.自2019年3月考试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C021)和中级会计电算化科目(C022)将执行2019版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及知识点作出相应调整。
2.2019年6月将开考新科目信息化办公(A013),该科目将考核考生常用办公软件的综合应用能力(详见考试大纲)。
三、考试收费
按陕价行发〔2009〕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待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以考前报名公告时间为准。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我省实行个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nit.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推荐浏览器为IE10.0以上、Firefox40.0以上、Safari稳定版(本网站暂不支持手机或ipad等移动电子设备报名)。考生须根据流程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及缴费工作。
(三)考生可在报名时缴费,也可稍后缴费。缴费期限为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超过时间未缴费订单自动取消。考生可在缴费前修改或删除订单,重新选择报考,一旦缴费成功,订单不能取消。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者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四)考生须准确填报并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考生本人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报考级别等信息准确无误,报名截止后考生信息不可修改。考生上传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报名期间考点必须通过考试报名管理平台检查考生照片是否合格;未提供考生本人照片或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报名网站,进入“用户中心—我的报考”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起始时间为考前一个星期。
五、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市(区)承办机构凭单位介绍信于规定时间(上半年6月12日,下半年11月13日)到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考试材料。
(二)加密锁及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保管。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于当日将所有考试资料上报给市(区)承办机构,再由市(区)承办机构将加密锁上交省上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破坏或者销毁。
六、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考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各市(区)应严格按照2018版《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手册》以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各考点在机房配置、网络设备、考场组织等环节务必提前准备,周密安排,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严肃考风考纪。一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管理;二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要落实考生入场身份核查工作,监考人员应严格比对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考生签到表(带照片),对明显信息不符的考生坚决禁止入场;四要坚持违禁物品检查制度,严禁考生、工作人员携带手机、U盘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五要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六要在市(区)和考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于实名举报,要认真查处。
(三)各市(区)必须向每个考点派出考试督查组,驻守考点全程指导、监督考试组织工作。所有参与督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真正发挥督查职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四)考试期间,加密锁原则上存放在市(区)承办机构保密室,每天早上由两人共同领取,下午考试结束后即时存入。加密锁取出、存入必须在监控下完整展示,并做好人员进出保密室记录。保密室监控录像必须保留半年备查。每个考点配一个备用加密锁,若要启用备用加密锁必须有书面说明,主考和市派督察员共同签字确认。
(五)考试结束后,考点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场监控录像(含机房、服务器室)上报给市(区)承办机构,由各市(区)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考点录像资料进行回放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于考后一个月内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内容包括:考场录像是否清晰完整,每个场次考场秩序是否正常;非考试时间有无人员进入考场,进入时间、退出时间、进入人员姓名及事由等。
(六)坚持系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市(区)于报名前将各考点需要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上报,省上统一安排培训、考核。未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系统管理工作。系统管理员严禁在考试服务器或者考生机上设置共享文件夹,把作答结果进行共享。系统管理人员也要排查考生在考试机上共享自己的作答结果。市派督查人员重点检查服务器和考试机上是否有共享文件存在。
(七)做好单机数据备份,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各考点应在当天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管理员集中回收单机数据并上传至教育部服务器中。所有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考后数据(包括成绩库、考试数据库和考生文件夹)、考场监控录像、《考场签到表》《考试异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半年,待下次考试报名前方可销毁、删除。出现数据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八)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试前一周将当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含每个考点考试的终止时间、机房地址、值班电话等)书面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从考试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做到“每日一报”。对涉及试题(卷)泄密、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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