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中心各处:
现将《2019年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9年3月5日
2019年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考试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遵循“为民、务实、规范、高效”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稳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确保实现“平安考试、阳光招生”目标。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署责任书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中心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精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继续做好“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党员积分管理制”活动,组织好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持续抓好“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充实驻村扶贫工作力量,完成“两联一包”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在考试、招生、人事、招标等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注重发挥纪委的警示监督作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对考试招生业务全覆盖。
2.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配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做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示范高职单独招生中开展职业技能机测试点,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实现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考,改革我省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组织形式,规范考试内容和方法,继续巩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主渠道地位。严格落实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推动国家优惠政策精准落地。统筹做好在陕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考试工作,加强报名政策宣传,严格资格审查。配合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相关工作。
3.确保“平安考试”“阳光招生”。加强预判,规范管理,做好各项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逐层开展考务培训,探索考务工作清单化管理。加大《教育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力度,增强考生对依法诚信考试的认知。强化巡考督查力度,狠抓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狠抓保密责任落实,实现试题命制、印刷、拉运、保管等所有涉密环节无缝链接。充分发挥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厅级联席会议作用,做好考前、考中和考后各项工作。坚持国家教育考试24小时值班和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坚持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认真落实教育部、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的工作禁令,规范招生录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考试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各类考试信息的发布,在广度、深度上持续加大各项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降低考生和社会的焦虑感,维护陕西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的品牌形象。
4.组织实施好研究生招生考试。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改革新政策,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发布、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配合省内招生单位,做好博士研究生录取备案“申请—审核”制改革试点。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试卷保管和组考工作。
5.组织实施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精心做好两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及口语考试的报名、考题保管、组考、答题卡扫描及评卷工作。合理布局、适度增设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
6.组织实施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大督查力度,严密开展高考组考、评卷工作。根据《教育部加强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高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的管理。制定工作规范,落实考务举措,加强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统考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
7.组织实施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做好扩大专升本招生范围的宣传和考务组织管理。印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和专业课考试科目。按照专升本招生专业与高职专业对应关系,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完成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任务。
8.组织实施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完善网上报名系统功能二次开发,规范报名资格审核,增加“特殊类别报考资格识别”功能,优化报名程序,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强化考生信息管理,继续推行指纹识别等身份验证模式。探索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做好网上评卷、登分、统计、分数线划定及录取工作。
9.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时发布2019年上、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公告。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考生信息确认、试场编排、考官调配、试题统计和申报等考务工作。指导陕西师范大学做好笔试评卷、面试考官培训、新增学科命题和面试工作。
10.组织实施好自学考试。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管理办法》,做好新专业开考和旧专业停考工作。按照教育部新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各专业考试计划,修订教材大纲。做好报名系统更新修改工作,规范报名、考试管理,继续做好考生笔迹采集和报名信息筛查。加强评卷组织和复查,提高评卷质量。
11.组织实施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考点设置标准,规定考试原则上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组建考试督查团,加强对考试过程监督检查。持续做好考试评价研究工作。
12.组织实施好中专招生录取。加强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指导,确保考试安全。优化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提高录取率。制订中专及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系统功能需求,做好系统开发。
13.组织实施好各项社会考试。加强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各项社会考试的管理督查,确保考试质量。抓好考点评估,强化动态管理,促进考点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14.做好命题工作。修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高考播音编导类、高考美术类四项考试的命题工作手册和保密手册。编写《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说明》《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统一考试说明》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狠抓命题质量与安全,做好自考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自考省级考试命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命题工作。按时完成试卷清样申报、试题审定及清样制备任务。根据教材大纲变更情况修订、命制试题。发挥试题评价的正导向作用。做好自考题库升级改造工作。
15.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规划》要求,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指导各市、县(区)和有关高校做好视频监控系统、身份认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等新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国家教育考试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推进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重新审定、合理布局已有的硕士研究生考点和CET考点。协调省内高校新建部分标准化考点,满足研究生考试报考要求。加大对已建成标准化考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顿,对制度不健全、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考点限期整改。不断完善各类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数据处理和信息发布,增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抓好考试招生信息化专业团队建设。
16.加强考籍服务。做好日常考籍办理接待,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认真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按时完成自考毕业生电子注册和自考生考籍电子转考。及时做好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证书收发。
17.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各项考试招生工作阶段性完成后的专题报告制度。制定各项考试招生工作风险防控清单。研究制定命题入闱、试题交接、分数线划定等工作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内部审计机制,深化部门预决算编审分析,推进预决算及时、均衡、有效执行。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督办台账和督办简报制度,健全督办机制。认真梳理现有制度,做好《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进一步规范机要公文管理,优化办公自动化系统(OA),精简文件,改进文风,规范管理,提高办文水平。
1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理顺职能关系,调整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干部。结合实际,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完善考核办法,做好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工作。重视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19.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加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完成院内路面修缮和视频会议室的建设。适应机构改革,改建考生服务“窗口”,提升服务考生水平。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保障职工权益,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下属单位管理,提升工作绩效。
20.重视调查研究。加强考试招生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全年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各处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增强研究能力,注重调研实效,形成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