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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09年10月自考不允许外省新生报名

    2009-08-25 11:49:00   来源:陕西自考网    点击:   作者:z老师   
    【导读】自学考试是现在许多考生选们择获取专科本科文凭方式之一,报考前考生们可以了解自考相关资讯,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考办统一安排,我省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我省对此次考试报名工作安排作出了一些补充规定。

      本省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报考

      要求本省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如果户籍所在地没有设置考点,可以到所在市(州)政府驻地招考办报名。

      现役军人、武警人员必须持军官证、士兵证,在部队驻地招考办报名。助学单位集体报名,必须在助学所在地市(州)政府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已经在县(市)招考办(含双阳区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的助学单位,必须转回市(州)政府驻地招考办报名。

      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在异地报名考试的本省考生,必须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招考办报名考试,仍使用原准考证。

      外省考生:确需报考由专人审批

      我省规定,为方便外省考生报考我省专业,若外省考生有集体参加吉林省已开考专业的需求,可以采取省际间借考的方法给予解决。

      另外,我省不允许外省新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工作单位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已经在我省县(市)招考办(含双阳区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转往所在地级市(州)政府驻地招考办报考。

      考生因工作调转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市(州)招考办制定审批程序并指定专人审查审批,相关审批材料留存备查。

      不符合报名考试要求的考生将按教育部规定,按违纪处理,取消其异地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接待考生报名考试的考试机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撤消自学考试考点资格。

    【结尾】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考生们如想了解更多自考资讯,可以及时关注本站,为考生们提供更多自考报名报考、新闻资讯。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陕西自考网微信公众号,将第一时间发布陕西自考政策、解读、试题、相关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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