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核算
企业利润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提取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
2.分配给投资者。
(一)账户的设置
1.“利润分配”账户。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意味着企业实现的“利润”这项所有者权益的减少,本应记入“本年利润”的借方,直接冲减本年实现的利润额。年末,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记入“利润分配”账户的贷方。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果有借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弥补的亏损额。
2.“盈余公积”账户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的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的账户。“盈余公积”账户的贷方登记从税后利润(即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的数额;借方登记盈余公积金的支用数,如转增资本或者弥补亏损等,这个账户的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盈余公积金的结余数额。
3.“应付利润”账户。应付利润: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向投资者支付利润情况的账户。“应付利润”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计算出的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额,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表示应付而尚未支付的利润额;如果在借方,则表示多支付的利润额。